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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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2:21)

經文摘要:
1.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拉太書 4:3-5)
2.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adoption of sons)。(加拉太書 4:6-7)

從加拉太書第三章,只要信基督耶穌,相信福音真理的,受洗歸入主動名下,因為這個新約 (covenant或adoption)的緣故,我們和神有了新的關係,父與子的關係。第四章告訴我們當兒子名份的權利。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當神收納我們的時候,或是說神收養我們的時候,靠著神為後嗣的關係, 神就讓祂兒子的靈進到我們�面,我們在這�又呼喊「阿爸父」,從此以後,憑著神的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加拉太書 4:28),我們不再是奴僕,乃是神的兒子了;既是兒子,是自主婦人的兒女, 就享有兒子名分的權利,照著應許,可以承受產業。

求主幫助我們,既成為神的兒女,不要認為我已得救了,我可以有上天國的保單,神國的產業非我莫屬,就可以為非作歹,胡亂作為。 記住,雖有兒子名份,但不是馬上就可以擁有兒子的權利,承受產業的。正如加拉太書 4:3-4節所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這也提醒我們,受洗成為基督徒後,接受神對兒子的定規,要不斷地被操練,生命被改變,成為一個貴重的器皿,直到見主時,才能承受那永遠不朽的產業。這個成聖的過程,是讓我們在生活中來經歷神,受祂的管教,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2:21),成為一個真正討神喜悅的子女。



由 顯揚 於 2012年7月11日下午2:28 張貼在 樂活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