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和平青年團契] [2/21]異言堂蒐集有新意見。

匿名 已針對您的文章「[2/21]異言堂蒐集」留下新意見:

樓上的,議題真是尖銳呀~~~><''
不錯,有為青年!!



由 匿名 於 2009年2月24日 下午 10:05 張貼在 和平青年團契

[和平青年團契] [分享] 上帝的藍圖有新意見。

主欣 已針對您的文章「[分享] 上帝的藍圖」留下新意見:

乍看題目,原以為是要介紹屬靈書籍(因為剛好我手上有一本書叫做耶穌的藍圖...)
沒想到是恩旬的見證(應該可以稱為見證吧?)
看了很感動,
感動在於,神真是調度萬有,使萬事互相效力的老大~
感動在於,恩旬願意花時間打這麼長的文章,目的就是為了告訴我們,神有多恩待她~

拍手拍手~~~~
你什麼時候回來咧???

回來幫你接風洗塵吧~~~^^(其實是找藉口吃東西???!!!!)



由 主欣 於 2009年2月24日 下午 10:03 張貼在 和平青年團契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224有新意見。

Yi-ting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224」留下新意見:

In this parable, the owner of the vineyard might be the Lord, tenants the religious leaders, servants the prophets that God sent to Israel to condemn the leaders'sin, and the son of the owner the Jesus.

"The stone the builders rejected has become the capstone." (Lu 19: 17) Those who turned down Jesus would undergo trial and punishment. Although Jesus gave such a clear warning, those rebels did not take it seriously and still wanted to capture Him right away.

May God keep trimming me to be one who does according to what is in His heart and mind. I'd like to be a useful pottery instead of the capstone.



由 Yi-ting 於 2009年2月24日 下午 8:04 張貼在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224有新意見。

yuze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224」留下新意見:

雖知,這裡的房角石是喻指耶穌。但是,在這個比喻(園戶)後面耶穌接著問這個問題,就令人有點不解。
在馬太21:33-46有著同樣的記載。耶穌說完比喻後,是問眾人「主人該怎麼辦?」,眾人回答「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接著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這樣看來,比較能了解為什麼耶穌說完比喻後,會有此一問。
以前看這個比喻,只覺得房角石是指耶穌,而匠人是指當時不信人。這次看了馬太的描述,才發覺,這個『匠人』或許是指上帝。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的耶穌,正是因為作為代罪羔羊而被神所棄。但這個被神所棄的,也正是神用來立根基、行拯救的。所以,當耶穌說完比喻,問眾人「愛子被殺了,主人該怎麼辦?」而眾人回答「要除滅惡人,將園子另租他人」時,耶穌才對他們說:難道你們沒有讀過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房角的頭塊石頭了。而會發生這樣的事,是上帝的意思,我們沒有辦法明白,反而為此感到希奇。
親愛的主啊!很多時候,我們總是用公義,或是我們以為對的角度來看事情,就像這些「眾人」對於惡園戶的反應。雖然,這樣的想法沒有什麼不對,但卻沒有辦法看見,讓這事如此的是你,而你有更深的美意在其中。親愛的主啊!求你賞給我你的眼光,好讓我能看見你所定下的美意。在我不明白的事情上,願你保守我的心,不任意下斷言,耐心等待你的心意顯明。



由 yuze 於 2009年2月24日 上午 5:57 張貼在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和平青年團契] [2/21]異言堂蒐集有新意見。

立真 已針對您的文章「[2/21]異言堂蒐集」留下新意見:

一、「既然擁有子女是一項基本人權,人工生殖應擴及任何想要且願意養育子女的成年人,包括同志與未婚者,而不應限於具婚姻關係之異性戀者。」

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三、「基督徒可以參與社會服務及政治活動」

四、「基督徒不可以離婚」

五、「死刑絕不可廢,因為罪罰應當相符,殺人者應當被處死,而且死刑有助於減低犯罪率。終身監禁則浪費納稅人金錢,而且對犯罪人相當不人道,反而是一種更為殘暴的處罰。」



由 立真 於 2009年2月24日 上午 12:44 張貼在 和平青年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