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 星期一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0512 上的新意見。

卯同學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0512」留下新意見:

草戊尚土 牧師,平安:

我想試著分析一下這整個事件:

1.耶和華已經應許亞伯蘭將會有如天上星辰般的後裔。(創15:6)
2.撒萊不相信耶和華的應許,自己作主要亞伯蘭與伺女賽甲同房。(創16:2)
3.夏甲懷孕後便開始驕傲而瞧不起撒萊。(創16:4)
4.撒萊向亞伯蘭告狀,亞伯蘭不顧仍在懷孕中的夏甲,同意撒萊對她任意私刑。(創16:6)
5.夏甲受不了苦便逃跑,途中遇見耶和華的使者。(創16:7)
6.耶和華使者要求賽甲回去,並給她祝福,因為耶和華聽見了她的苦。(創16:11)
7.賽甲因而稱耶和華神為『看顧人的 神』(創16:13)

我想當神給了我們超乎常理的應許,我們能完全相信嗎?還是過了十年、二十年,當應許都沒有實現,我是不是會如同撒萊一樣,自己否定了這樣的應許。這裡要如何再向神確定祂的應許呢?
當自己做了不符合神計畫的決定,得到的後果我能承擔嗎?別人如果因而受惠,我可以給他祝福嗎?
當心中充滿忌妒時,我能克制自己,不會想辦法給人難過嗎?
當我受到了許多委屈,我仍可以得到神的祝福嗎?
即便這樣的祝福沒能降臨,我還能稱頌神為『看顧人的 神』嗎?

感覺在做『信心』的功課的時候,也得學習祝福別人。

信心不是很夠的 卯同學 敬上



由 卯同學 於 2008年5月12日 下午 9:41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