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1204 上的新意見。

yuze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81204」留下新意見:

行為正直、作事公義、說誠實話,不讒謗人、不惡待人、不隨夥毀謗鄰里,並尊重敬畏耶和華的人,即使吃虧也遵守誓言,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看完這些,心中有二個疑問。
1、這裡未提到這人須認識耶和華,信祂,遵行祂的旨意。所以,可以用這段經文來說明「那些一生行為正直,但不認識耶和華即過世的人,依然可以得到拯救」嗎?還是因為這是大衛寫的詩,有其背景。因為寫的、看的、聽的都是認識神的人,所以不用多說明。這只是表達一個認識神的人,還要如此行事為人,才是可以寄居神的帳幕、住在祂的聖山?
2、這裡提到「不放債取利」!身在金融界工作的弟兄姐妹,該如何解釋這段經文?可想見的這裡應該是說放高利貸。但有其他經文可以支持「高利貸」的解釋嗎?



由 yuze 於 2008年12月4日 上午 4:39 張貼在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