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琳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201」留下新意見:
將本段經文放回三、四千年前的情境,當時在家庭中,丈夫及妻子之任務主要分別是供應與生育。因此,似乎只提到妻子需要受檢驗,且結果是不孕或懷孕。而在新約卻是不分男女在基督裡成為一了(加3:28)。
疑恨也是一種罪,因此在此獻上的素祭,沒有油和乳香(有學者認為也代表丈夫不再供應),獻上大麥麵(此為聖經中最低微的祭物)、比較像是贖罪祭(利5:11-13)。「思念的素祭」意思一般是指當人想起罪而行動時,犯罪的人就受到刑罰,當他不想起罪時,就不受罰(詩25:7)。
當人類文化逐漸開明時,猶太法典米示拿(M
ishnah)有記載到此一經文,就比較寬鬆:「一個人首先必須在兩名見證人面前,禁止他的妻子與那個被懷疑的情人相見,同時也不能和她有任何性關係,直到知道她是否已經懷孕。只有在妻子拒絕遵行這一切時,才能把她帶到這裏所描述的嚴厲考驗之下」。
儀式乃反應文化最深層的價值觀,整段的「神明裁判」可以看為一個宣誓的過程。因為那位婦女必須回答「阿們、阿們」5:22
上帝以不同的方式參與在不同的時代!願我們與主更貼近!
由 瑜琳 於 2010年2月4日上午8:13 張貼在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