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224有新意見。

瑜琳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224」留下新意見:

利未人因為分別為聖、在聖殿服事,因此不需要耕種之地。他們分到城邑與其郊野,被保障其房屋可以隨時贖回、且到禧年要出買主的手!不像一般民眾贖宅之例(利25:29-34)。

教會當使服事上帝的人無後顧之憂,有居住的地方。

另外,特別的是,在利未人管理的城中,有六座為逃城;讓誤殺人的有機會在會眾前聽審。似乎神的僕人也提供了人為自己申訴的恩典之處。(民35:6)

上帝眷顧祂的僕人!上帝體恤祂的百姓!



由 瑜琳 於 2010年2月24日下午7:56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