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311有新意見。

卯同學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311」留下新意見:

草戊尚土 牧師和各位俱樂部的兄姐,平安:

這裡詩人提到的有:
1. 神的本質(耶和華本為善)
2. 神的揀選(揀選以色列特作自己的子民)
3. 神的尊貴(耶和華為大)
4. 神的地位(我們的主超乎萬神之上)
5. 神的掌權(在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
6. 神的造物(他使雲霧從地極上騰,造電隨雨而閃)
7. 神的審判(他將埃及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擊殺了)
8. 神的大能(埃及啊,他施行神蹟奇事,在你當中)
9. 神的公義 (他擊殺許多的民,又殺戮大能的王)
10. 神的賞賜(將他們的地賞賜他的百姓以色列為業)

我想比較有爭議的應該是第7項和第9項吧,最近好像新聞也在辯論廢除死刑的議題,我覺得這裡很難有兩造雙方都能接受的決定,就像是要讓以色列人不再做埃及的奴隸,而必須讓埃及人付出代價,我想或許救贖就是必須用重價贖回,在我們看來有些不盡合理,但是在神的計畫裡卻又是如此美好。在這裡,我很喜歡之前所讀到的繡畫比喻:

『一幅繡工美麗的藝術品,從正面來看,絲線各安其位,配色鮮豔,但若是翻到了背面,則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番景象,絲線扭曲盤錯,有的長、有的短,顏色錯綜複雜。從背面看,這幅圖像簡直亂得毫無道理;但從正面看,每個打結、剪斷、換色的絲線,原來都有巧妙的安排。』


卯同學 敬上



由 卯同學 於 2010年3月11日下午11:44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