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1214」留下新意見:
相交也叫團契,台語又叫交陪,在相交之前有兩個前提,首先是...我們乃是與父並他的兒子穌基督相交的,然後才是..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可見,要能相交,彼此團契,一定是一同認識父與子,在這個根基上以愛心相對話.
然後又有一個條件,...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因此,..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所以相交是行在光明中,在愛裡彼此團契了.
由 匿名 於 2010年12月14日下午9:01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