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10103有新意見。

Albert H. Wu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10103」留下新意見:

申26:12所提及的十分之一,主要目的是要以色列百姓記念耶和華所賜給祂的子女和他們的家的福份歡樂,不可忘記,更要將土產所得全部的十分之一分給利未人和在他們中間居住者)大家一起來記念耶和華所賜給祂所有的子女和他們的家的福份歡樂。

申26:12所提及的十分之一和民18:21都是指(所有以色列人的土產所得全部的十分之一)。

在申12:17-18和在利27:30(第十分之一),都是指把所得的分成十份;前九分可歸自己家人,但第十份必須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我們對十分之一的觀念,不是口號,更不是繳稅的觀念;乃是將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分成十份,第十份必須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不可佔為己有。凡事都是神給的,十分之一是要我們大家一起來記念耶和華所賜給祂所有的子女和他們的家的福份歡樂。



由 Albert H. Wu 於 2011年1月3日上午6:39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