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11有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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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鹽在古近東地區被視為不被「火」破壞的,鹽有不廢壞的意思,因此鹽常用在立約的事上。這個與上帝立約的「鹽約」是一個永恆的盟約。所以又稱為「永遠的鹽約」。以色列人與耶和華面前立永遠的鹽約(民數記 18:19)而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曾立鹽約,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代下13:5)。可見永遠的鹽約是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是具有約束力和不可隨意撤銷的。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加上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可見鹽是在素祭上與你神立約,不可或缺的。素祭所獻的供物是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然後用爐火烤來作的,不能有酵和蜜的。告訴我們在每天都要過聖潔的生活中,屬神的生活一定要清潔,不能有任何的摻雜,這就是素祭。這裏又說不能缺鹽,因為鹽能防止腐敗,有清淨聖潔的作用;而乳香和蜜卻不能。這鹽又可調味,不因火烤而變質。可見這鹽具有不改變的性質。同樣地,因上帝的信實永不改變,祂的話永定在天,上帝的慈愛,公義等屬性都不改變。所以在素祭裏必須要加上鹽,乃是指我們憑信心來到上帝的面前,要做上帝的兒女,在恩典之下,要靠主過活,脫離罪惡,脫離律法,依靠真理的聖靈來生活。



由 顯揚 於 2011年7月11日下午4:56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