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樂活讀經網] W2 2011-08-02 經文: 利未記 18:21-23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有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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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管我們周圍的朋友裡,有的基督徒,有的不是。整個社會逐漸地在改變,家庭及倫理觀念,已比30年前開放許多。在屬靈的道路上追求的時候,我們常感覺到有一股極大的阻力;當我們要聖潔愛主的時候,有肉體污穢的邪情私慾發動,叫追求的基督徒感到非常痛苦。

人倫關係與婚姻生活的關係,對我而言,「不能讓自己給沾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利未記 18:24 節告訴我們:「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求主幫助我們,因信稱義的結果是聖靈是常住在我們心中(林前6:19)。隨從聖靈的帶領,有復活動生命,新生的樣式,不再做隨從肉體的人,不再做體貼肉體的事,要做隨從聖靈的人,要做體貼聖靈的事(羅馬書 8:5)。也就是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乃是聖靈作主,基督作主。凡事聽從祂的命令,尋求祂的旨意。我們常常犯錯,是因不求問主,有時連向主說一聲也沒有,失敗後才灰心喪志。讓我們從今天起凡事求問主吧!以祂為主,讓祂管理我們。



由 顯揚 於 2011年8月2日上午10:31 張貼在 樂活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