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W4 2011-09-01 經文: 羅馬書 13:3-4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留下新意見:
順服掌權者的理由:因為在上掌權的是神所設立的,所以基督徒要順服在上掌權的,服從政府的權柄。因為一切權柄是出於神(1節), 掌權的是除暴安良、為受屈者伸冤的(3~4節);順服在上掌權的是與我們『有益的』(4節) 。彼得前書 2:13~15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順服在上掌權的,向政府納稅,這些都是人對政府應有的責任;這些是該撒的物,就應當歸給該撒(可12:17)。
順服政府的法令而生活,就是在上帝的旨意中生活,除非政府的法令違背正義與違背我們的信仰,使我們背叛 上帝的命令時,我們就只好『順從 上帝不順從人』了(徒5:29)。如果在上掌權的施政錯誤,基督徒要『代禱』(提前二1~2)、『不可違法』、基督徒不可以暴力、破壞性的反抗在上掌權的、但要『積極的活出信仰』(彼前四14~16),在生活中來榮耀上帝。
由 顯揚 於 2011年9月3日上午10:21 張貼在 樂活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