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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處理門徒爭論大小的問題: 門徒在往迦百農的路上爭論誰為大 (馬可9:33-34節) 。 耶穌知道他們的爭論,便給他們上了「謙卑」的功課。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馬可9:35節) 。「用人」就是專心一意服事別人的人。要為主名樂意接待弱小的人(馬可9:36~37節) 。他說要為首的,就要樂意作低微的服事,為別人活而不為自己活。接著主耶穌領一個小孩子到他們面前,懷抱著他。在上帝的國度裡,不同於在世界上屬於人的國度,不在爭權奪利,沒有階級的大小之分;而在於謙卑服事。上帝的國度不是排斥別人(畫小圈子)。他強調為主的名的緣故,凡是以仁慈接待那些不受尊重、無名望的人,就是接待主;凡接待主的,不是接待主,乃是接待那差主來的天父上帝。
「主啊,求你幫助我,挪去我的驕傲自私,以謙卑服事眾人取代之。學習謙卑服事,與同工搭配,看對方比自己強,彼此謙卑,同心協力,互相服事,生活有力,有見證,求主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2:14節)。
耶穌對於「和睦」的教導:羅馬書 12:18節,告訴我們:「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馬可福音 9:50 節也告訴我們:「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be at peace εἰρηνεύωte verb imperative present active 2nd person plural from εἰρηνεύω; 它的意思是指要常常地與眾人和睦( be constantly at peace with one another)」。
主耶穌在此提醒我們,只有我們裡面都應該要有鹽的特質,要把鹽的影響力發揮在世界中,總要盡力, 且要常常地與眾人和睦相處, 必須彼此接納和睦:必須彼此接納和睦:要包容異己,)要善待屬基督的,不可使人跌倒,要對付犯罪跌倒的因素,要顯出鹽的功用。只有我們彼此和睦時,才能叫鹽的影響力發揮在世界上,我們才能作使人和睦的人。
由 顯揚 於 2011年10月28日下午1:40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