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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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8:34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同樣地,加拉太書 6:14 也告訴我們:「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這個「十字架」(原文σταυρός ;To bear the cross)的意思。在羅馬時代,將奴隸和罪犯的雙手和雙腳用鐵釘,釘在「十字架」上,讓後將「十字架」豎立起來,把整個身子的重量掛在兩隻手腕和雙腳心與兩根垂直的木頭上,這個被釘的人,慢慢地流血,直到雙腳無法撐起全身的重量,掛在「十字架」而死。這是最可怕的和痛苦折磨。

這個「十字架」在此是指接受那因拒絕世界上的事所帶來的結果,進而轉向耶穌基督,跟從祂作主的門徒。(to accept the rejection of the world for turning to Jesus and following him). 跟從祂作主的門徒是要「捨己」,要付代價的,有可能為主捨命就像主被釘在十字架上。

對我的提醒:就像約翰一書 2:16~17 節所說的:「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作個得救的基督徒,從受洗重生後,要學基督有新生的樣式,必須先從「捨己」做起,背起「十字架」,跟從祂作主的門徒。這個「捨己」,就是把「老我」釘在十字架上死了,除去「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全部與主的身體/死一起釘在十字架上,與主同埋葬,藉著洗禮與主同復活,活出新的生命。說實在的,作個真正的基督徒,是要付代價的;它和學問,學位,名利,地位,聖經知識多寡無關,我們若「真正相信」聖經的教導,上帝的話,我們就願意像馬太福音 6:33 所說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不再看重世界的事,願意「捨己」,背起「十字架」,跟從主作祂的門徒,在生活中經歷上帝,榮耀祂的名。



由 顯揚 於 2011年10月27日上午7:47 張貼在 樂活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