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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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有關十條誡的序言與條文,在大體上是和出埃及記的十條誡相同。申命記 5:2 ∼3 節告訴我們:「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上帝與祂的選民所立的約,可以發現不單涉及當時立約的人,也涉及他們的子孫後代(可參創世記十二、二十六、二十八章等)。故此摩西強調,神設立的約,乃是與以色列眾世代的人所共立的。

比較申命記 5:6-21節與出埃及記20:2~17節,我們發現有三條誡命,有些相異之處。

(一)在遵守安息日的原因方面,申命記是保持了出埃及記的原有精神,為人道的理由,讓僕婢、牛驢和寄居的人得到休息的機會(申命記 5:14節vs出埃及記 20:10 節)。比較出二十11,神在這�所說要守安息日的理由,比過去所說的增加了,過去是因神創造的歷史引出安息日,現在加上了要享用安息的新內容。「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二)在孝敬父母方面,不但正如遵守安息日的誡命,比出埃及記規定的字句嚴格得多,也加上了「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的應許。可見申命記對這條誡命的重視。
(三)在不可貪戀的誡命上,申命記提高了妻子的應有地位,也加上了:也不可貪圖人的「田地」、使她比房屋田地之對男人更為重要。



由 顯揚 於 2011年11月16日下午8:07 張貼在 樂活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