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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林多前書11: 7-15節中,保羅講到婦女在聚會中需「蒙頭」的理由:
1) 按教會的秩序來說女人應該蒙頭(11:1-7節)
2) 按創造的先後說女人應順服男人(11:8-12節)
3) 按當時的傳統觀念來說婦女應該蒙頭(11:13-15節)
4) 沒有辯駁的規矩(11:16節)
保羅對「婦女蒙頭」的教訓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每一個有秩序的社會,都建立在兩大基礎上──「權威」和對該權威的「順服」。世上沒有任何社會可以不依上述原則而又能運作完善。保羅談到三種重要的關係,都牽涉「權威」和「順服」。1)基督是各人的頭;基督是主,人臣服於他。2)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將領導的地位交給男人,女人在男人的權威之下。3)上帝是基督的頭;甚至在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來說,也由其中一位站在領導的地位上,另一位則順命聽從。
這些領導和服從的例子,是上帝親自設計的,這在他安排的宇宙秩序中是基本的。 首先要強調,順服並不等於次等。基督順服上帝,但他並不次於上帝。同樣地,女人雖然順服男人,但女人並不次於男人。「蒙頭」是一種外在的標記,只有當這標記是象徵內在的美德時,才有價值。換句話說,一個女人可能蒙了頭,卻並沒有真正地順服丈夫。這樣的話,蒙頭就毫無意義了。是從心底�真正的順服;這樣,女人蒙頭就真正有意義了。總而言之,全段教訓的總意,就是要男女信徒各按自己的地位,忠心服事主。婦人當順服男人,教會裡的各人,當順服基督, 和基督順服上帝的真理。這個「權威」和對該權威的「順服」的屬靈的原則,是超時代性的,是任何時代的教會應該聽從的。
由 顯揚 於 2011年12月23日下午12:46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