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 已針對您的文章「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20417」留下新意見: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他』,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申命記 25:5-10)
波阿斯是路得死去丈夫的至近的親屬。他是一個完全遵守摩西律法(申25:5-10),盡義務為去世的兄弟傳宗接代, 完成的一件美事。
由 顯揚 於 2012年4月19日上午12:02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