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090511有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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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的人要在神的面前供職,就需要有犧牲,為人贖罪。並且要用祭牲的血潔淨祭司全身、祭司的服飾、以及會幕所有的一切。
因為神說『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因我的榮耀成為聖。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份。』
各樣的獻祭或許各有它的意義,不過神所吩咐的這一切,也都是因為,神要與以色列人說,神要與以色列人同行,神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但神的聖潔的、是忌邪的,如果服事他的人不是潔淨的,就會死,所以就需要立下這些獻祭的儀式。



由 yuze 於 2009年6月15日 上午 5:33 張貼在 和平教會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