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同學 已針對您的文章「三年讀經默想與題目 (草戊尚土) 100302」留下新意見:
草戊尚土 牧師和各位俱樂部的兄姐,平安:
今天有爭議的章節應該是下面的論述: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我想如果是因為這段章節而要叫基督徒不要去法院告人,要他心甘情願去吃虧,我會覺得這樣似乎失去了公義。那這裡為什麼會這樣寫呢?我覺得是保羅想要藉此斥責哥林多教會一些行為不良的弟兄,為什麼要欺負自己主內的弟兄,甚至憑藉自己的勢力去找外人告狀,而忘記自己蒙恩得救是何等恩典,心中所想的還是自己的利益,放棄不下一點點給需要的人。
要真的饒恕一個人是很困難的,耶穌對彼得說要饒恕七的七次,然後說了一個僕人欠了主人一千萬銀子,主人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但是後來他遇到一個欠他十兩銀子的人,卻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我想如果是用這樣的心態去告人,那他的下場其實是很慘的(馬太福音18:32-34),但願主憐憫我,讓我能學習如何從心裡真正去饒恕別人。
卯同學 敬上
由 卯同學 於 2010年3月2日下午10:26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