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808有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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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經文來看,上帝所喜悅的獻祭標準可規納為
1) 祭物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利未22:19)。
2) 獻祭者必須按照『上帝規定』的獻祭,才蒙上帝悅納。
3) 獻祭者必須是『甘心』獻的(利未22:22;23)。
4) 獻祭者必須過『聖潔』生活。

既然我們都是蒙召,君尊的祭司,在敬拜服事上,我們都是獻祭者。上帝對我們的事奉的要求也像祂對祭司的要求一樣。大衛的詩,詩篇15:1~2告訴我們:『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同樣地,詩篇24:3~4告訴我們:『3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過『聖潔』生活,其實很簡單,就是作個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也就是做個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上帝是聖潔的,祂要我們是聖潔的. 這樣地事奉才會蒙上帝的喜悅。



由 顯揚 於 2011年8月8日上午9:07 張貼在 草戊尚土靈修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