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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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利未記21章裡,我們看到「祭司當守的規律」 包括:1)謹慎事奉──「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利未記 21:1)。2)上帝對祭司要求嚴格,因為祭司是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祭司負有領導職責,他的責任與與上帝對他的要求成為正比(利未記 21:4)。3)祭司的家庭與婚姻生活要有見證。家庭教養成為牧養會眾的榜樣,因此祭司必須好好教導兒女,免致他們墮落。例證: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不遵守耶和華的規律典章他們二人一日同死,他們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以他們的下場為鑑(撒母耳記上 2:12;32;34 )。

可見祭司的責任是事奉上帝,因此,上帝對他有極高的要求。今日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為的是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 2:9)。凡在教會事奉者,無論當牧者,長老,執事,同工的,也當認真而謹慎,要有聖潔的身子,做群羊的榜樣。



由 顯揚 於 2011年8月8日上午9:09 張貼在 樂活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