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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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把他(主人的愛子)推出葡萄園外,殺了。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路加福音 20:15-17)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馬太21:40-43)

「園主說,我怎麼辦呢?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他繼續說,園戶不僅打傷園主的僕人,甚至園主的兒子來時,他們也將他殺了,「使產業歸於我們。」這正是官長所作的事。他們對他心懷敵意,這後頭藏著的是他們對失去權柄的恐懼。約翰告訴我們,他們曾在公會舉行特別會議,他們說,我們當怎麼辦?我們快要失掉權柄了。

官長對這個故事頗感興趣。路加記載他那時說,「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馬太告訴我們,官長回答了他,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因此他利用他們自己分辨是非的能力,來斷定審判;在這種情形下,惟一的判決就是毀滅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意思是棄絕基督的猶太人會被除滅,神會叫別人來得這特權(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的地位。「別人」可以指外邦人,或末日重生的以色列人,或今天重生得救的真以色列人。所以我相信,作為神的兒女,我們若不把神擺在當得的榮耀裡,甚至竊取神的權勢,神有一天必定要我們每一個人交出神交給我們看管的產業的。



由 顯揚 於 2012年4月6日上午11:29 張貼在 樂活讀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