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

FW: [和平教會 信仰與生活] 民 11-12章 我若在眼前蒙恩,求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十一15)

 
-----Original Message-----
From: ???? [mailto:Taipei.hoping@gmail.com]
Sent: Monday, February 18, 2008 12:43 AM
To: web@hoping.org.tw
Subject: [和平教會 信仰與生活] 民 11-12章 我若在眼前蒙恩,求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十一15)


重點: 選民大發怨言;設七十長老;神賜鵪鶉;米利暗和亞倫毀謗摩西;米利暗受罰。

鑰節: 我若在眼前蒙恩,求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十一15)

內容: 
會幕有了,又有神的律法,於是雲彩收起,以色列人要起行,往迦南地去;人性卻沒有改變,在遇見困難時,內裡的醜惡完全顯露出來,連摩西也沒有例外。

不知何原因,眾百姓發怨言,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百姓受懲戒後不久,他們又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

摩西再受不了,整個人崩潰下來,向神訴苦,甚至求死:「為何苦待僕人?我為何不在眼前蒙恩,竟把這管理百姓的重任加在我身上呢?這百姓豈是我懷的胎,豈是我生下來的呢?…我從那裡得肉給這百姓吃呢?…管理這百姓的責任太重了,我獨自擔當不起。你這樣待我,我若在眼前蒙恩,求立時將我殺了,不叫我見自己的苦情。」

有誰能自誇了?我們都有「貪慾的心」(4節),又是忘恩者,無力擔當託負的人;只有仰賴神的恩典,才站立得住。


默想: 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讀經日引》每季一本,免費贈閱,請往
尖沙咀加拿芬道 10號二樓A1
福音團契書局索取。電話:23666055

意見交通,請電郵:biblepathway@yahoo.com.hk



--
由 和平教會 於 2/17/2008 08:42:00 上午 張貼在 和平教會 信仰與生活